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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辆小推车来了,我蹲在床边,抬着老人的脚,固定起来,医生动手,从半截大腿,再到半截小腿,一圈一裹石膏绷带。
就在这个时候,跑进来一个两三岁的孩子,一边哭着一边喊着:“我要回家,我要回家——”
孩子右胳膊吊在胸前,右手已经看不出来手了,像树桩子一样光秃秃的,惹得隔壁床上的老太太尖叫:“这孩子,手是怎么了?”
一个年轻妇女跟在后面跑进来,抱起孩子,眼泪汪汪地说:“就是淘气呀,把我的发夹捅到电插头的孔里去了……”
也是断了手的老人同病相怜,关切地问:“把手打断了吗?”
“把手都烧糊了,这还是事小,当时就没气了。都怪我照看不周到,我照看不周到啊,幸亏他爸爸懂点医术,连忙抢救,嘴对嘴呼吸,给他挤压胸口,这才救了一条小命,你们说,要是没有人在跟前,耽误了,还有活路吗?这孩子,送到医院来,还不老实,到处乱跑,我去给他买包子,他就跑到骨外科来了……”
当母亲的就像祥林嫂一样,不停地抱怨自己,责怪孩子,大约,逢人就要哭诉一番。断手的老太太也唏嘘不止,说想不到,一根发夹也能送命……
我也听得心惊肉跳的,托住老太太腿的手都在颤抖,医生连忙喊扶稳了,我这才定神。不知道那母子什么时候走的。终于,医生把老太太的石膏打好了,又去开了一些药,说防止感染就行了,然后就可以出院,他去开出院报告,让我到出院处结账。
我去办手续的时候很有些吃惊,从急诊处开始,到治疗全部结束,还包括以后的拆石膏的费用,前前后后一算,居然需要3200多。
我把老太太安顿吃了中饭,让她睡觉,我赶回家中,拿到存折,取出钱来以后,交了住院费。她膝盖受了伤,背着担心碰撞,我也只好抱着她走。石膏没有干,特别沉重,又把她的东西一包裹了,让老太太自己拿着,抱着上车送回养老院。
刚放到床上,院长就来了,板着个脸,说:“她是病人,养老院不能接受。你把她带走——”
怪不得刚才门卫拦着呢,还是我硬闯进来的,我没好气地问:“她是病人吗?什么病?”
院长依然拒绝接受:“起码她是伤员,应该住院,治好了才能回养老院。”
我担心老太太听到我们的争吵不安,什么话也不说,转身就走。院长以为我要出去,跟着后面追出来,我只是到院长办公室里,昨天一夜没睡觉,又把老奶奶搬上搬下的,一时筋疲力尽,什么话也不想说。
“我不管你是蒋老太的什么人,你怎么带来的怎么带走。”院长像是很有理地大声说。
“你把合同拿出来,”我打起精神,据理力争,“当初进医院的时候,我们签订了合同,没有说,人受伤就不能回来的,这是第一个理由。第2个理由,事故在你们医院发生的,你们医院有责任。”
他火冒三丈,一拍桌子:“我们有什么责任?又没人推她,又没人打她,她自己摔倒的。”
我很冷静,接到电话的时候,我就已经判断出来,没有到晚上9点。接过吕老师给我的钱,我还特别看了一下他的手表,离9点还差15分钟。那就是说,养老院规定9点睡觉,是她们提前催老人上床,老人性急,忙着赶去厕所,所以才摔倒的。
我把事实陈述出来,院长又有理由了:“就是不睡觉,她难道不需要上厕所吗?”
“这么大年纪的人,根本就不应该让她出门去上厕所,走廊里地下那么滑,这个老人不摔倒,别的老人也可能摔倒,你们的安全措施不完善,肯定是你们养老院的责任。”
他说:“这里又不是宾馆,难道我们地上还要铺地毯吗?”
“既然要保证老人的安全,不铺地毯,就应该让她们在房里解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