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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摸了一下电热毯,是凉的,那就是说,老太太晚上没有用它。是不是就像院长说的那样,老太太的手上是潮湿的,然后去插电,被电打了,但她手上怎么会有水呢?我想不明白,也看不见,因为手被打得焦糊了,桌子上也没水呀,水杯离电插头还远呢。
我走过去,再仔细观察,骇然——电插头的插孔里,有一支发夹。毋庸置疑,蒋老太太是自杀的,采取这种方式自杀,就是在打石膏的时候,那个抱孩子的妈妈诉述她儿子触电的原因,给了她最直接的启蒙。
老太太始终讲不想活了,可能,生命对她而言,是一种痛苦,是一种负担,选择自杀,是不是就能得到解脱了?不过,选择这样的方式也太残忍了。但愿她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吧?我已经在想办法筹款了哇,你为什么等不得了呢?
我来的太迟了,毕竟隔着这么远的距离,但对老太太来说,选择在深更半夜,就是不想要人救助,抱着必死的决心,谁也救不了,但愿真能像她说的那样,在另一个世界,他们一家人能够团聚吧。
“院长,你来看,那人是自杀的,她用这个办法充电,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,我们也只能祝她一路走好。”我把院长带到桌子跟前,桌子靠在床头,电插头就在床头与桌子的当中,上面一根发夹还插在孔眼里。
他吓得倒退一步,然后搓着两只手,说养老院开办不久,还从来没死过人,遇到这个自杀的老太太,把问题搞复杂了,以后没人来住院了,都是这个老太惹的祸,现在怎么办?
我看他有怪我的意思,马上挡回去:“我都没追究你的责任,难道还怪到死人头上了吗?你先把院里的老人们安排好吧。”
方老太太死活不愿意再进这个房间,幸好有老人回去过年了,院长只好另给她换了一个地方,又动员其他的老人回去睡觉,我这才提醒他,这种非正常死亡,应该通知派出所现场看一下,做一个死亡结论,再通知殡仪馆来收尸。
派出所24小时都有民警值班,听说有非正常死亡,很快来了人,又把方老太喊过来,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。
我特别提醒院长:“你听到没有?老太太临死前说的什么?‘不要不耐烦,以后不麻烦你了,也不麻烦别人了……’那意思就是说,每次他要解大小便的时候,你们的护工嫌麻烦。我都多交了200块,就交的护理费,却让老太太大小便都要看护工的脸色,这是不是你们管理的责任?”
民警记录了之后做了结论,我们都签了字,养老院院长也不便再说什么,再到墙边,把插座的插头拔下来,房门关起来,只等殡仪馆来人。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,我这才坐下来,和院长商议后事。
我说老太太只住了半年,还应该退半年的费用。他不同意,说老太太的自杀,要影响他们收受老人,这损失应该算在我的头上。再说了,我不应该私自把插线板放在老太太的床头,让她自杀方便了。我说既然当初接受了,就应该负责到底,怪他们的电插头设计不合理,房间太冷,不用插座就没办法接电热毯。他说合同订了一年,就应该是一年的费用……我们各说各有理,争吵了半夜。
最后我摊牌了:“把老太太送到你这里,不是我联系的,是居委会主任决定的,你亲自跟车去接,还把书给我送到店里。你也知道,我和她无亲无故,她只是把旧书给我销售,这样才认识的,以前卖掉的钱,除了交给你,再有就是住院治腿的花销,我自己还贴了一些。我们谁有义务给她送终?当然是你们,与我有什么相干?”
这样他才无话可说,答应退三个月的,殡葬费由养老院出。我本来可以回去的,但想到老太太无亲无故,那就再送她一程吧。
事情了结之后,我才打电话给郑科长,告诉他们昨晚的情况,他们都唏嘘不已,让我在家好好休息。然后打电话给吕老师,说蒋老太已经过世,我也不急着用钱,书现在可卖可不卖了,留着以后再说吧。
“那好那好,过年边上,人心惶惶,谈了两个人,价格也不太高。”吕老师回答我,“那我们都不要着急,好好过个春节。”